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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5、 我见凡流终不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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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听在华真行耳中,又出现了另一种可能。比如伏凌客去找梅野石,让梅野石出手灭了华真行,否则他就杀了梅野石全家。

这种事情很荒诞,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出现,只是一种假设而已。

以梅野石的修为,完全可以当场拍死伏凌客。可是伏凌客同时又告诉梅野石,拍死他没用,他还有同伙,只要他死了同伙那边就会立刻动手。

那么梅野石怎么办,是选择保全家人的命,还是保华真行的命?

假如这么想,其实就掉进了思维陷阱——伏凌客所画好的思维陷阱,但为什么要跟着这种人所画好的思路走?

梅野石刚刚提到了言行之辩,周荣就现场演示了一番。周荣这种说法,目的是怎样更好地执行共诛戒吗?当然不是!

由言知行,见因知果。从触犯共诛戒必诛,到某种情况下可以不诛,那么届时诛还是不诛,就看掌握权力的人怎么操作了。

周荣还很含蓄地对共诛戒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,共诛戒已存在一千多年,但并没有阻止今人仍在不断地触犯共诛戒。

既然如此,共诛戒是否还有必要存在?

有些观点是不值一驳的,更不应该在这种场合出现。自古法律都禁止杀害无辜,可是自古及今都有人犯下罪行。

你可以很轻易得出一个结论,禁止杀人的法律存在,并没有阻止世上有杀人犯的出现。但是你不能由此得到另一个结论,就是禁止杀人的法律没必要存在。

因为没有发生的事情,人们是看不见的。因为共诛戒的存在,极大减少了修士之间互相要挟的行为,使众人皆无后顾之忧,这早已是昆仑修行界的共识。

周荣大概也觉得此说不妥,所以话风一转又变成——共诛戒是否有必要修改?

她还是以鲁慕白举例,在其尚未真正造成严重后果之时,就已经面临天下共诛的处境,反而会将其逼到鱼死网破的境地,或者不得不受人钳制。

其言下之意,就是如今的共诛戒是否过于严厉了?这一问才更有迷惑性,真正代表了某些人想带的节奏。

这时有人突然开口吟道:“醉使青牛蹋青苗,你若无法便无天?万金难求登云径,却赖农家几文钱!”

循声望去,开口者是来自昆仑仙境的散修领袖、在场辈分最高的修士陶然客。

紧接着又有一人开口道:“桓侯病入膏肓后,却疑世人求药灸。此生习得长生术,何故见事思下流?”

接话者是一名道士,坊龙观观主杨继道,他也算是此地的东主。

青城剑派执事年秋叶亦开口道:“春播谷麦为生计,身裹织纺御冬寒。我见凡流终不免,你说大患是衣餐。”

华真行从未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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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慕白因此受冈比斯庭所制,林太为因此受陆高乾所制,而后为祸更大。共诛戒并未防范其行,反令其受制更为大恶,如何才能避免?”

周荣并无大成修为,当然没有掌握神念,更别提更声闻智慧神通了,所以她就是正常的开口说话,却让华真行闻言一惊。

华真行惊讶的不是周荣的问题本身,而是惊讶于居然还有人会说出这种话来!这就像在大学的数学课堂里讨论一百以内的四则运算,难免给人一种荒诞感。

许是因为职业的关系,看见周荣,华真行莫名就想起了曾经的董泽刚。

周荣以“怎样更好地执行共诛戒”的名义,提出了一个建议。在华真行看来,这就是把明确的规则模糊化,增加了人为操作的空间。

立共诛戒,就是要跳过这种思维陷阱,尽量让所有修士都远离这种困境,它最主要的意义并不在于事后惩处。

假如目的只在于事后惩处,散行戒就够了,没必要特意再立一个共诛戒。事先划一条红线,这道红线绝不能碰,谁碰谁死,天下共诛。

梅野石的话应该说得够明白了。可是周荣仍然问道:“梅盟主,我尚有一惑。当年之鲁慕白,前日之林太为,话已出口,事未实行,便已陷必死之境地。

如此境地,只能做困兽之斗,或杀人灭口,或受人钳制,再无回头可能,此事难道就不能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吗?

之所以如此说,共诛戒已立千年,今日仍有人触犯,比如鲁慕白,比如林太为,这还是已查明的,未查明的又有多少?

人们的愿望未必都会实现,人们说的话也未必都会成真,就连大成真人都办不到,哪怕他们是真心的。

言论只是整个行为过程的一部分,并不代表行为的全部。但反而言之,我们不能否认言论也是行为的一部分这个事实。

言论本身也会造成后果,有后果就要承担责任。

然后梅野石强调,共诛戒主要就是为言立戒,重点针对这种特殊的行为,而且有一个前提,行为的当事双方都是修士。

它并不是界定普通人之间的行为,也不是界定修士与普通人之间行为,只在修士与修士之间立戒。

现实的道理很简单,梅野石无权为了保护家人去伤害华真行,他只是有责任去阻止伏凌客的这种行为。

修士说出的这种话,绝不能理解为普通人的口嗨,因为他们不是普通人,说到就可以做到,修为越高越是如此,若是大成修士,更是说了便会去做的。

假如他真要做,普通人根本防范不了。

华真行突然想起了杨老头曾给他的一个警告,假如有歹徒拿枪指着你,你绝对不要去赌对方的枪里有没有子弹、枪法够不够准。

这个道理不仅适用于被歹徒枪指着的当事人,也适用于赶到现场的警察以及围观群众。修士本人就相当于一把枪,当他做出这种要挟时,就绝不能视为口嗨。

更现实的问题是,乙不认可甲的做法,却要采取与甲同样的做法吗?甲虽然该死,但甲的亲眷家人何辜?

最危险的情况,是甲真的这么做了,乙呢,也要那么做吗?最终的结果是什么,甲和乙的亲眷家人皆无辜遭殃?

问题再转回来,就算按照最理想的模式,乙的修为在甲之上,当即出手把甲给拍死了,那么他还要面对周荣刚才的质问,凭什么只是一句口嗨,乙就杀了甲?

面对这种质问,乙如何为自已辩解?

梅野石的声闻智慧中包含的信息,比上述内容还要复杂得多。

共诛戒的内容很简单,就是修士之间无论发生任何冲突,都不得以对方的亲眷家人为要挟。

这话说得很清楚,连要挟都不可以,更不必谈什么伤害了。共诛戒,是没有“言者无过”这个概念的。

为什么定的这么严厉?因为当事双方都是修士,这种行为根本无从防范,无法阻止,只要出现了就会造成严重后果,

举个很简单的例子,比如甲和乙争夺一件法宝,甲对乙说:“如果你不把法宝让给我,我就让你全家都生病!”他甚至都不用说我要杀你全家,只要给个暗示就行。

乙能怎么选择?他是继续争夺这件法宝,还是保证全家人的安全?

但有人将话题扯到共诛戒的头上,是几个意思?

只听梅野石答道:“言即是行,共诛即诫此行,否则无需立戒。共诛是我等之责,而非某人之权。”

当年正一祖师是如何宣共诛戒的,华真行听广任介绍过,相比之下梅野石今天的回答并无任何出彩之处,显得四平八稳,可能是因为场合与听众不同吧。

梅野石首先指出了一个概念,言论本身就是行为的一种,而不是独立于行为之外的另一种东西。

之所以在很多时候,我们将“言行”并称,强调“怎么说的”与“怎么做的”之间的区别,是因为言论是一种独特的行为,有时候往往决定不了行为的结果。

假如选择后者,就等于屈服于对方的要挟;假如选择前者,又面临一种道德困境,变成为了一件法宝而不顾家人安危。

若看缘起因由,其实甲根本就不应该有这样的行为。

有人又要说了,乙可以选择当场和甲拼命!可并非每个人都有拼命的勇气,更何况乙未必是甲的对手,就算实力相当,也未必敢保证就一定能拍死甲、不让甲逃离。

还有人可能会抖机灵出个馊主意:甲若这样说,那么乙也可以同样说。比如甲说若乙不退出争夺,就杀乙全家,乙也说假如甲敢这么做,他也会杀了甲全家。

世上没有比这更馊的建议了,玩两个穷凶极恶者之间的囚徒困境吗?乙的目的假如只是吓唬甲,那么他怎敢保证甲会在乎呢,假如甲并没有亲眷家人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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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空创造的。

随着时代发展,有些不符合时代要求的事物需要被淘汰、需要做出变革,但并不意味着前人的成果也要彻底被否定、发展基石也要被动摇。

这就不是进步,而是退步了。时代的进步并不是一种必然,有进步就可能有退步,甚至会有衰落、崩溃与灭亡。

比如在华真行眼中,方外门这次取代了元朔门,成为昆仑盟二十五派执行宗门之一,就是一种进步,甚至是一次重大的突破性变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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